处置一家美国子公司的股票:谨防意外征税
出售个人财产所获得的资本收益通常与出售人的居住地有关。 这意味着,如果外国人从出售个人财产中获得资本收益,则资本收益通常来自该人的外国住所,无需在美国纳税。 但是,如果出售涉及作为美国房地产控股公司 (USRPHC) 一部分的美国公司股票,则需要缴纳预扣税。 外国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需要了解其美国股票的状况,预测其税务责任,避免其税单出现任何意外。
美国房地产控股公司 (USRPHC)
美国房地产权益 (USRPI) 包括:在纳税人持有该权益的期限或自该权益处置之日起届满的五年期(以较短者为准)的任何时间被视为 USRPHC 的美国公司的股份或其他股权。 当美国房地产权益的公允市场价值等于或超过其贸易或业务中使用或持有的总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的 50% 时,国内公司通常被视为 USRPHC。
房地产包括土地、房地产治理(例如在该土地上的建筑结构)、租赁权益以及来自土地的产品,例如农作物、木材、矿产品、井水或其他自然矿矿床。 它还包括被认为与土地使用有关的其他财产,如采矿设备、拖拉机、钻机或其他在土地上作业的设备。
外国投资房地产税法案 (FIRPTA)
外国人处置美国房地产权益(包括出售 USRPHC 的美国股票)受 1980 年《外国投资房地产税法案》(FIRPTA) 的约束。根据 FIRPTA,国际投资者对 USRPI 的处置要求购买者预扣总售价的 15%,无论收益的实际应缴税额如何。
购买者预扣的金额必须在转账后 20 天内通过表格 8288 和 8288-A 向 IRS 报告并支付。 未能扣缴正确的金额可能会使购买者承担全部税款,加上罚款和利息。
预扣税例外情况
这些预扣要求有例外情况,例如从 IRS 获得预扣证明以减少或取消预扣金额或股票公开交易时。 只要金额低于 30 万美元,出于住宅目的而获得的 USRPI 也没有预扣税要求。其他预扣税豁免包括获得确认非外国身份的宣誓书,说明转让是不承认事件,或者它不是 USRPI。 如果企业在处置其股票之前在应税交易中处置其所有 USRPI,则可以消除 USRPI 身份的痕迹。 此选项要求公司通知 IRS 提前终止 USRPHC 身份。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当外国股东放弃对公司的所有权时,将没有预扣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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